近日,湖北黄冈市团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陈莉因用公款配置一间30平方米的休息室被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据爆料视频显示,该休息室内设有床铺、电视、冰箱等设施,所有费用均由公款报销。

针对此事件,湖北省多名纪委人士表示,陈莉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第八条,可能面临督促其退回有关费用,甚至被问责的情形。
陈莉在回应中称,自己家住得远,没地方休息,经常在办公室内过夜。因此,她想到将局“保安房”改成休息室。据她称,床上用品是自带的,冰箱是食堂搬来的,柜子、桌子、电视是办公室工作人员用公款购买的。
然而,此举被视为公款乱用,引起了强烈的质疑。不少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发表评论,认为陈莉的行为是利用公权力便益自己,该受到严肃处理。
对此,相关部门表示,将展开调查核实该事件真实情况,对违反纪律的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维护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
总之,公务人员应履行职责,勤勉履职,规范自身行为,保持廉洁从政的原则,为人民群众服务,增强广大民众的信心和满意度。同时,也需要公众的监督和共同努力,推动政风纪纯、政务公开、权力公平务实依法行政,构建廉洁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