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伦与网易公司的官司主要围绕网易旗下游戏《天下3》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周杰伦及其新专辑《最伟大的作品》进行营销活动而展开。以下是该官司的详细情况:
一、案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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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线:
- 2024年7月:周杰伦发布新专辑《最伟大的作品》,同时《天下3》在微博上开展了一系列与周杰伦新专辑相关的营销活动,包括转发抽奖赠送周杰伦新专辑和演唱会门票等。
- 2024年7月11日:杰威尔音乐官方微博发布声明,指出《天下3》的活动未经授权,与周杰伦及杰威尔音乐无关。
- 2024年4月17日:杰威尔音乐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天下3》及其相关主体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5万元。
二、案件审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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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
- 法院认定《天下3》的微博自费转发抽奖等回馈玩家行为无盈利性质,未违反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难以让公众产生周杰伦与游戏存在代言、授权等联想,因此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 法院驳回杰威尔音乐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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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
- 2024年8月29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原判,认定周杰伦、杰威尔上诉理由不成立,驳回其205万元赔偿等所有诉讼请求。
- 二审法院认为,《天下3》的相关行为并未违反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且周杰伦作为公众人物,应对网络上提及其的话题有一定容忍义务。
三、案件关键点
- 行为性质:法院认为《天下3》的抽奖活动属于非盈利性活动,未违反商业道德。
- 公众认知:法院指出,公众并未因为网易的活动而将周杰伦与《天下3》产生直接关联或混淆。
- 容忍义务:周杰伦作为公众人物,应对网络上提及其的话题有一定容忍义务。
四、案件影响
- 版权保护:该案再次引发了关于版权保护和公众人物容忍义务的讨论。
- 市场竞争:案件结果对游戏行业内的市场竞争和营销策略产生了一定影响。
综上所述,周杰伦与网易公司的官司以周杰伦方的败诉告终。这一结果不仅反映了法院对具体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也提醒了企业和公众在利用明星效应进行营销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